Tuesday, November 28, 2006

The Forest....森林。


從來沒有寫過關於ST的事情,或是在波士頓的那段生活。

年代久遠,細節已不可考,挖掘出來的痛苦快樂仍是深刻的,因為不忍卒睹,所以我壓抑,但記憶彷彿另有意識,逐漸掙脫而去,自生自滅,在不見天日的岩層夾縫,歷經種種異形蛻變,成為單獨的生命體,呼吸倖存著。

我還記得那一棟在Wellesley的老房子,17 Croton Street,留在那個屋子裡,沒來得及帶走的一切。我還記得離開的那一個早上,是誰開車送我到機場,又是誰,站在門口,帶著什麼樣的表情,看我走出去。我記得第一天、第一個晚上,我記得最後一天、最後一個晚上,當中發生什麼好似無關緊要。像做錯事的孩子,站在緊鎖的書房門外小小聲的敲,那個多年來被我當成神的人,終於打開門出來後,我覺得他好陌生,好像,從來都不曾認識過他。

當咫尺天涯時,他的一句話讓我結束了流浪,而睡在同一條毯子下的日子裡,我們卻像兩個路線不斷相錯的旅人。我想我真的從來沒有瞭解過他,但是愛的那麼深、那麼長久,已經變成信仰,甚至到頭來,也不懂得到底該怎麼恨他才好。寄到台北的文件,簽了,寄回去給他;一個月後,兩大紙箱狼籍混亂的衣物、CD、書籍與照片,飄洋過海而來,像是終於尋到主人一般,難堪地沉默,在門口候著我。

我沒有再回去過,多年來只和他見過幾次面,多半是吃飯,有時候和家人一起,過去的事也沒有人再提起。最後一次見面,我記得我問過他,到底為什麼,他說,我們的事這麼久了,妳心裡還沒過嗎?後來,我們失去了聯絡,只知道他搬去紐約上城區,忙碌著事業與闖蕩,依舊過著就算告訴我我也不見得理解的生活。

不久前,他的照片與醜聞出現在報紙的頭版上,像所有的新聞一樣,沸驣半日就結束了;在電視上看到他的樣子,啊,他老了。報上細載著他的感情生活歷史,有的我聽過,有的沒有,沒有寫到我和他,我有點恍惚地讀著,發起楞來。

我記得他有令人難以置信的絕佳記憶力,什麼事情、遇見了什麼人,在一九多少年發生,日期、先後順序,他都像一部精準的電腦,記得清清楚楚,而我的腦袋,記得的都是枝微末節的小事,氛圍、氣味、觸感、顏色、細節、話語,片段停格,肢解再肢解,搗爛、沸煮、蒸餾冷卻後,提煉記憶的純露,剩下一縷若有似無的輪廓,可能已與現實相差甚遠。一個畫面,常在夢魂深處回來尋我。

小鎮上的黃昏來得快,吃完晚飯,我們走到附近的森林裡散步;暑氣盡消,森林裡隔絕了人間的燈火與光線,濃厚的墨綠融進一片近乎黑暗的樹影中,木頭的氣味、虫鳴、苔蘚的濕氣編織成一個極致神秘的小徑,伸手不見五指;他牽著我的手,不知為何還能辨識去路,腳下踩著發出沙沙脆聲的枯落葉,在暗中不斷、不斷往前,我很想告訴他,心裡是多麼的害怕,我們可不可以走慢一點,我什麼都看不到,親愛的,我們往回走好嗎?而他像是從未聽到我,頭也不回地,在那一片,看不見盡頭的森林裡。

originally poste 05/06, 20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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